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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分公司因未妥善保管回访录音被罚1万元,是否合理合法?

中国银监会网站3月22日消息,根据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因未按要求妥善保存回访记录,被陕西银保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寿陕西省分公司因未妥善保管回访录音被罚,此举会对客户的隐私产生泄露,导致客户的隐私被侵犯。

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9:00—11:00。周日、节假日休息。业务范围:周一至周五:辖内各种保全、理赔、收付费等业务(11:30—13:00值班期间不受理理赔业务),周六:仅受理保全业务。详情请电话咨询。

在保险公司上班可以办信用卡的,只要达到符合的条件即可。多数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大陆地区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可以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有时,法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

高管强奸女职员逍遥法外,究竟是因为什么?

高管强奸女职员逍遥法外,究竟是因为什么? 一则网曝信息在各大媒体平台疯狂传播,据称,中国人寿吉林省的一位分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之便6次强奸下属女员工。

对于高管被曝6次侵犯女职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涉事李某系业务员,非公司管理人员。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将根据调查结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绝不姑息。

因为受到到伤害的不是他们,所以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并且伤害小洁的是公司的高管,这人可能会因为职位的原因而不敢于说真话。

公司高管被曝6次强奸女职员,该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首先李某并不是该公司高管,而是保险代理人,他与人寿之间的关系是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也就是说人寿可以很轻易地与李某撇干净关系;其次并不是人寿公司在拉皮条,而是李某以职务之便对下属进行性侵犯,这个是个人的选择吧。

2、对于此呢,该公司也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该公司应该对女职员进行一定的保障,而不是选择一味的维护高管。对于一个公司有义务对其事件进行一定的正当防卫,而在此,公司没有承担这样的责任,并且是置之不理。

3、近日,有微博网友爆料,中国人寿吉林磐石支公司高管李某六次强奸女职员,当事员工梁女士表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从19年7月到19年8月17日对自己进行了六次侵犯,甚至连生理期时也没有放过。梁女士称,曾当面跟公司领导说过这件事,领导说是私事,公司不管。

4、无论多少次,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都会涉嫌强奸罪。即使前五次有自愿因素,到第六次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也会以强奸罪论处。

5、对于高管被曝6次侵犯女职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涉事李某系业务员,非公司管理人员。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将根据调查结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