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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
1、第七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2、《公积金管理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在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第十条修改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
河北省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新规
1、【新规】:《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石家庄公积金贷款额度石家庄公积金是石家庄市居民缴存和使用的一种住房公积金,石家庄市政府为居民提供了贷款额度,允许居民在特定的条件下获得贷款。石家庄市政府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可贷款期限为30年。
3、石家庄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由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和实施的。最新的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房屋购房价值,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200万元。但是,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购房总价值的80%。 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及配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归还完毕;4)个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5)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最长期限为30年。石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河北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河北省直公积金全称是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一种,主要适用于河北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法律依据:《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条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并负责承办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2、河北省直公积金全称是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一种,主要适用于河北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缴纳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名词解释: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法律分析:河北省直公积金一般是指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针对对象和缴存基数以及使用范围都不同,如:省直公积金贷款对象可以是全省范围内的省直机关职工,相比市公积金适用范围更广。
4、拓展:河北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河北省直公积金全称是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一种,主要适用于河北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缴纳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名词解释: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5、不可以。根据百科资料显示,河北省省直公积金提取不可以去营业厅办理。只有到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6、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河北省公积金贷款新政
1、法律分析:河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以2022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政策为例,石家庄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60万元,公积金具体可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对申请人所购买房产价值、申请人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
3、【新规】:《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即首付3成)。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即首付2层)。河北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搜脊枝为60万。
5、河北省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如下:2023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进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下调后河北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6%和1%;因此已经进行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自一月起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金额发生相应减少。
6、月6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按照新政,秦皇岛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1、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提供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收据。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期内已付的租金。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
2、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是河北省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管理,保障职工住房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办法。以下是该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归集管理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
4、为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保护所有者的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和居民居住水平提升,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